朗读
各有关单位:
城维费是城市管理、维护的专用资金,2002年及2003年度城维费预算安排已经区政府领导审定,现下达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务必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用好该笔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发挥其应有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同时,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城维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移用城维费的,将停止财政拨款,并追究领导的责任。
附件:2002年及2003年度城维费预算安排表
二OO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财政 城维费 通知
抄送:区财政局、区市政园林局、区风景旅游局、区建设局、
区文化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