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区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环境卫生整治考核标准
二OO三年八月十三日
龙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提高全区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我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主要是以全区各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对其辖区内各主要道路、村间道路及其周边各村、各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各责任单位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垃圾收集管理、环卫设施管理、道路清扫、绿化设施、普卫灭蝇、街容街貌卫生状况、污水处理及污染源整治等八个方面内容。(具体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对各责任单位的检查考核由区创建办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突击检查或集中实地检查两种方式,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考核评定采用百分制,按照定性定量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各地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评分。对每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或曝光,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有关单位,落实整治措施。
四、奖惩措施
1、凡年度考核分达到80分以上的优秀单位,予以奖励30000元,且每超1分再予以奖励2000元。
2、凡年度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予以奖励10000元,每超1分予以奖励500元。
3、凡年度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对其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黄牌警告。
附:
环境卫生整治考核标准
| 考核内容 | 评 分 依 据 | 满分 | 考评情况 | 应得分 |
| 一、组织、 制度 (8分) | 1、组织健全,责任明确,领导重视,得2.0分; 2、对下属的村(居)委会建立卫生管理评分制度,有评比结果,得3.0分(无制度不得分); 3、有足够的环卫清扫工人,得3.0分。 | 2.0 3.0 3.0 | ||
| 二、垃圾收集及管理 (24分) | 1、主要道路垃圾上门收集率达85%以上,得4.0分(每降低5%扣2.0分); 2、主要道路配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得2.0分; 3、各村(居)委会的垃圾屋(池),垃圾临时堆放点布置合理,周边无垃圾得8分;垃圾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得10分,清运不及时每处扣1.0分。 | 4.0 2.0 18.0 | ||
| 三、环卫 设施管理 (10分) | 1、主要道路的果壳箱、卫生容器设置规范、整洁有序,周边无污渍,得3.0分(无设置不得分,不合格每处扣0.5分); 2、公厕有专人管理得1.0分,厕内基本无臭味,化粪池密封不漏溢,得2.0分; 3、垃圾清扫车辆车貌清洁,得1.0分; 4、垃圾场(楼)设施完善,功能完好,得3.0分。 | 3.0 3.0 1.0 3.0 |
| 考核内容 | 评 分 依 据 | 满分 | 考评情况 | 应得分 |
| 四、道路清扫 和环境卫生管理 (24分) | 1、路面干净见本色,得12分。⑴路面有浮土、污泥,每处扣1分;⑵有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每处扣0.5分;⑶有垃圾包每处扣1.0分;⑷有成堆垃圾每处扣1.0分;⑸晴天路面有积水每处扣0.5分; 2、人行道花坛树穴干净,得2.0分(有废弃物每处扣0.5分); 3、道路两侧、各村(居)委会无垃圾死角得10分,每有一处垃圾死角扣4分,超出4处扣10分。 | 12.0 2.0 10.0 | ||
| 五、绿化设施 (8分) | 1、绿地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株,得2.0分; 2、绿地整洁,废弃物日产日清,得6.0分,有卫生死角每处扣1.0分。 | 2.0 6.0 | ||
| 六、普卫灭蝇 (6分) | 环卫设施、公共场点蝇蛆数量符合标准,得6分,不符合标准的每处扣1分。 | 6.0 | ||
| 七、街容街貌卫生状况 (10分) | 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街容街貌整洁有序,得10分。有出现乱吐痰、乱张贴、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情况,每处扣0.5分。 | 10.0 | ||
| 八、污水处理及污染源 整治 (10分) | 生活污水及沿河直排公厕、垃圾、餐饮业、重点污染企业、畜牧业整治有效,得10分。有出现违章占河、垃圾入河等情况,每处扣1分。 | 10.0 |
主题词: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