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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龙湾区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民营企业上市工作,实现龙湾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证券市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培育企业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龙湾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我区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着力打造上市强区为战略目标,以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多渠道上市融资为抓手,把企业上市作为产业发展导向。采取政企联动、合力上市的方式,在全区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抓,发改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行业协会、商会积极配合,企业积极主动上市”的工作机制和良好风气,做强做大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优势的“龙湾板块”,使之成为带动我区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龙头和骨干,提升我区综合经济实力和资本市场竞争力。

  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龙湾企业适合上中小企业板的实际,今后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实施主攻A股市场、瞄准境外市场、择机买壳上市“三管齐下”的战略,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上市批次推进格局,努力在资本市场新一轮竞争中把握机遇、赢得优势、夺得先机,推动龙湾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体目标是:2008年实现上市公司1家,到2011年底确保上市公司达到5家,组建股份制公司6家,储备5-10家企业作为上市后备对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上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发展战略,摆上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今明后三年为“龙湾区企业上市推进年”,努力营造民营企业上市大气候。

  (二)举办民营企业上市专题学习会,领导干部要树立“抓上市、促发展”的理念。

  (三)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工作,营造“想上市、敢上市、争上市”的良好氛围。及时宣传报道企业上市的成功案例,帮助企业克服“小富即安”的观念和犹豫观望态度,进一步激发企业的上市热情;积极开展上市辅导培训,增强企业主上市理念,培养企业家争强意识和敏锐眼光;组织考察团,对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学习经验,开阔眼界。

  (四)定期召开民营企业上市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政府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精神,普及上市工作基本知识,大力宣传、介绍外地上市企业的成功经验,传输区委、区政府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决心和政策导向。

  三、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发改、经贸、财政、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我区上市工作的领导。

  (二)设置龙湾区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上市办)。区上市办为区政府直属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由区发改局代管,具体负责推进企业上市日常工作,核定人员编制,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建立健全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建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定拟上市公司,解决推进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强化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加强工作联系,努力形成合力上市的工作局面。

  (四)建立民营企业上市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区政府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建立推进民营企业上市联络负责制。选择一批产品有市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由区领导分别联络负责,进行跟踪服务、精心指导。

  四、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

  (一)贯彻落实《温州市培育企业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发展实施意见》以及相关补充意见,为企业上市提供多方面的优惠和便利。要超前研究政策态势,积极给予政策倾斜,引导企业提前谋划。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在有利于上市的前提下认真予以研究解决。对涉及企业上市融资的有关事项,简化手续,减少环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企业上市过程中,鼓励、支持券商等中介机构进入龙湾,为企业上市提供优质服务。

  (二)全区各类工业基地在安排企业用地方面应优先考虑上市公司以及拟上市公司,区政府拟建立专门的上市企业土地储存库,及时解决中小企业上市中的瓶颈问题。

  (三)对于实现国内外上市,或实现买壳上市并把公司注册地迁至龙湾的企业,根据不同板块给予相应的奖励:主板上市奖励300万元;中小板上市奖励200万元,创业板上市奖励100万元。对于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辅导期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有关优惠、奖励政策时应向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倾斜。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在投资高新技术项目、区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时,优先给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贴息资金和科技扶持资金。

  (四)努力提高上市公司企业家的社会政治待遇。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享受以下待遇:特邀列席区政府有关重要会议,优先推荐为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成绩突出者可受聘为区政府经济发展顾问。拟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视实际情况亦可享受上述待遇。

  (五)建立上市企业资源培育机制。抓住关键行业、重点领域和特色产业,分层次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筛选、充实、更新拟上市企业后备队伍。

  五、强化联动机制,形成推进企业上市的良好工作体系

  (一)建立职能部门上市工作承诺制。各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区政府优惠政策作出承诺,开启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理,在土地、资金、项目、审批手续等方面给予上市企业优惠和便利。

  (二)各镇(街道)、工业基地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培育、扶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帮助辖区企业解决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挖掘上市资源,及时推荐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

  (三)在龙湾的各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作用。挖掘一批优质企业客户,尽量拓展和延伸服务,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四)区工商联、各行业协会和商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鼓励推动企业想上市、敢上市、争上市,努力抢占行业制高点,在新一轮经济竞争中赢得优势。

  (五)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由区目标考核办牵头,区发改局(上市办)配合,对各镇(街道)、工业基地、相关部门的支持、鼓励、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进行考核。

  (六)区效能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效能监察。对拒不落实市、区有关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政策或在执行政策时推诿扯皮、延误时机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得力、机制不分健全、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态度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效能告诫。


  主题词:经济管理  上市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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