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龙湾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意见》(温政发〔2007〕14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到2007年底,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0万(新增参保人数6万人),2008年底扩面目标为12万人,逐步实现我区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分三个层面推进:对2007年1月1日起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对2003-2006年被征地农民,用3年时间实现全面参保目标,2007年年底参保人数要达到1.8万人;对土地二轮承包至2002年年底以前的被征地农民,全面建帐建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全面纳入基本生活补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定额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2007年年底参保人数要达到3.2万人。
二、工作措施
1.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刊专栏,开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意义;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相关知识讲座,设立咨询窗口,广泛系统地介绍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和参保后的待遇标准,争取得到用人单位(村)和职工(村民)的大力支持。通过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引导和促进用人单位(村)和职工(村民)积极参加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才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要积极动员辖区内的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和温州农业示范区发展总公司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和缴纳工伤保险费;区社保分局要自觉承担起经办业务的责任,在做好宣传、动员和业务指导的同时,简化业务流程、办事程序,为参保人员提供最大的便利;区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在企业申报登记时要通知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区建设局、安监局在颁发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是否提供了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暂停颁发许可证;区人事劳动局应简化办事程序,对受伤程度轻微可能达不到致残等级的工人,可执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区国土资源分局要认真核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名单;各辖区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户籍核对工作;区财政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调查办案、文书制作等费用的支出。
3. 强化征缴,确保到位。要加大工伤保险费征收力度,实行按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区社保分局、地税分局要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社保和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缴费,如实申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人员名单和工资总额等。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由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查处,并由区地税分局强制征收。
4. 加强监察,督促参保。要以全市开展的“和馨行动”为契机,以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极开展工伤保险专项监察,通过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1. 切实加强领导。为有效地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我区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扩面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区政府决定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陈玲玲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卢剑平担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保分局。
2. 认真落实责任。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各地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及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实际征地情况,分别将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街道和两个开发区(见附件2),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建立有效的考核、监督和奖励机制,对各单位任务执行情况和完成进度,实行按月督查通报,对任务完成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龙湾区2007年度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度安排表
2.龙湾区2007年度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龙湾区2007年度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度安排表
| 时 间 | 工 作 重 点 | 责任单位 |
| 4月 下旬 | 召开全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动员大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农业示范区发展总公司 |
| 5月初 | 根据区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深化,层层分解落实。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农业示范区发展总公司 |
| 5月 中下旬 | 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申报登记手续。举办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 区社保分局、区地税分局 |
| 5月 中下旬 | 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并上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用人单位自查申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人员名单和工资总额等。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政村,各用人单位 |
| 6月份 | 开展工伤保险登记、待遇审核和支付等业务办理。将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录入电脑,并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和基本生活保障金。 | 区社保分局 |
| 7月初 | 开展半年度的检查评估,对全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 | |
| 8月份 | 根据工伤保险扩面任务完成进度,组织开展全区工伤保险专项大检查,依法推进工伤保险扩面。 | 区社保分局、区人事劳动局 |
| 12月份 | 做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和工作总结。 |
附件2
龙湾区2007年度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任务分解表
| 项 目 任 务 单 位 | 工伤保险 |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 ||||
| 二轮承包至2002年 | 2003~2006年 | 2007年 1月1日后 | ||||
| 被征地农民数 | 任务数 | 被征地农民数 | 任务数 | |||
| 状元镇政府 | 3600 | 3550 | 3550 | 2680 | 800 | 即 征 即 保 |
| 瑶溪镇政府 | 5100 | 4379 | 4379 | 7623 | 2300 | |
| 沙城镇政府 | 3900 | 16465 | 16465 | 7805 | 2400 | |
| 天河镇政府 | 3500 | 520 | 520 | 6765 | 2100 | |
| 灵昆镇政府 | 400 | 310 | 310 | 1075 | 300 | |
| 永中街道办事处 | 12500 | 2399 | 2399 | 21169 | 6450 | |
| 蒲州街道办事处 | 4100 | 1694 | 1694 | 2612 | 800 | |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6000 | 1387 | 1387 | 4477 | 1400 | |
| 永兴街道办事处 | 2600 | 688 | 688 | 470 | 150 | |
| 海城街道办事处 | 5300 | 1208 | 1208 | 4219 | 1300 | |
| 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 | 11100 | |||||
| 温州农业示范区发展总公司 | 1900 | |||||
| 合 计 | 60000 | 32600 | 32600 | 58895 | 18000 | 全部 |
主题词:劳动 工伤保险 民政 社会保障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