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加快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公民献血由指令性计划向自愿参加转变,献血人群由带头群体向公民广泛参与转变,一次献血量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献血工作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的工作目标,2005年度我区继续有计划组织开展献血工作,努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无偿献血指标与任务
(1)全区共安排5490人参加无偿献血,比上年减少近1000人次,实际献血量要70万毫升,国家提出一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的指导思想,我区鼓励无偿献血者一次献血400毫升(算2个指标),捐献血小板8个单位(算献血800毫升,即占4个指标)。
(2)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无偿献血指标按编制数的13%比例计算(机关单位不到8人按8人计算),农村按总人口1.5%的比例计算。
(3)本区范围内的大中专、高中在校学生(包括职业学校、私立学校、部队)由无偿献血办统一安排。
(4)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献血任务分配指标和具体实施时间详见附表。
二、献血时间、地点
(1)时间:定于2005年10月一12月
(2)每日参加献血体检人数为100—200人,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献血人员为上午8:30,第二批献血人员为上午9:30。
(3)献血地点由市献血办派车到各镇(街道)献血点。(献血点由各镇(街道)自行安排)
(4)区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10月13日在龙湾区府门口(永强),在状元办公的区府部门10月14日在原龙湾区府门口(状元)。
三、工作要求
实行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的象征,是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献血法》,积极深入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05年度献血工作任务完成。如分配指标数不能完成的单位,区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从财政帐中扣除一定经费(未完成一人扣除800元)。此项任务作为年终考核一项重要指标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附件:2005年龙湾区无偿献血指标分配表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