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大力引进和使用国(境)外专家智力,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提升学术技术水平,增强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资助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本办法资助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引进的国(境)外专家智力项目(中小学和培训机构聘请从事语言类教学、管理的除外),或被评为引智示范基地(单位)的单位,重点资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
1、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属于产业或行业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或管理难题项目,以及完成后能带来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重大技术改造、科技攻关项目,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项目。
3、对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学术科研水平,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产生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
4、海洋经济发展、金融综合改革重点项目。
5、“千人计划”引智配套工程,包括“千人计划”引智配套项目和“千人计划”引智培育项目。“千人计划”引智配套项目指以“千人计划”专家为依托,引进与之相关的海外专家和团队;“千人计划”引智培育项目指引进优秀外国专家和海外青年人才,为培育和发现“千人计划”人才创造条件。
6、企业(不包括外方独资或控股企业)长期聘请国(境)外专家,年在温实际工作时间累计120天以上。
二、资助标准
国(境)外专家智力项目资助采取市级重点项目资助和县(市、区)、用人单位资助相结合的办法。
1、市级每年重点遴选资助50个左右国(境)外专家智力项目,每个项目市财政资助5万元,效益特别明显的,酌情增加资助金额。
2、列入国家和省资助的专家组织及非专家组织引智项目,市财政给予国家和省资助金额一半的经费匹配。入选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国家资助金额的40%经费匹配。
3、被评为国家、省、市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单位)的,市财政分别给予8万、5万和3万的奖励。
4、未列入市级重点资助的其他项目,由项目引进所在县(市、区)、功能区或所在市直单位、高校、在温省部属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