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
温州市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72号)精神,设立温州市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主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促进建立和完善我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三)增加负责我区宗教方面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对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职责。
(五)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的职责。
(六)加强指导街道办事处管理民间信仰事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
(五)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研究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九)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十)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