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72号)精神,设立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法制办)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和主管综合性法制工作事务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防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对外挂牌,继续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划入原区政府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三)划出区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
(四)加强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职责。
(五)增加牵头组织全区行政调解职责。
(六)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受区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做好区长专线受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社情民意和重要情况。
(八)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和上报各类重要政务信息,指导全区各级政务信息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做好保密工作。
(十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区外事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全区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五)平时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民防)建设和承担部分防灾救灾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筹协调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评估、解释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七)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审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
(十八)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区行政调解工作。
(十九)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负责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和年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
(二十)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民商事诉讼事务。
(二十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二十二)负责联系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之间的法制工作事项;对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区仲裁工作。
(二十三)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设立8个职能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