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安监处、高新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安监中队、各街道安监中队,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
现将《龙湾区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龙湾区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增强企业的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2013〕7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严格按照《龙湾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温龙安委〔2013〕4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3〕13号)要求,深入开展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力争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覆盖率达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备案率100%,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机械制造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行动范围
这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全区各类机制制造企业。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危险部位未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对外来包工队伍未进行有效监管的。
3.未制订或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无人员监护,以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导致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
4.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的企业或加工场的建筑结构不符合要求、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欠缺或无效、未制定落实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配置到位、电气电路不符合要求、培训教育和应急措施未落实、安全检查工作未到位的。
5.高处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的。
6.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人员在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导致的触电事故的。
7.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中旬)
各功能区、街道安监机构在前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行动已经作出动员部署的基础上,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机械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与区政府部署的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10上旬)
在各机械制造企业前一阶段开展外协加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各功能区、街道安监机构要扩大督促范围,将辖区内所有机械制造企业全部纳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范围,督促企业对照省局《2013年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行动检查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报自改,并纳入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对排查出来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加以治理并实施跟踪监控。各类机械制造企业要将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分析情况于
(三)督促检查阶段(10月份)
各功能区、街道安监机构要在排查摸底及相关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做好所排查出来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上旬)
各功能区、街道安监机构要对本辖区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械制造行业历来是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功能区、街道安监机构一定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机械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功能区、街道安监机构要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按规定填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表、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以及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实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及时总结,保证质量。各功能区、街道安监机构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数据分析汇总和协调联络工作,督促企业按时上报自查自改工作情况,及时认真总结经验,加以整合提升。
附件:1.2013年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行动检查表
2.2013年龙湾区机械制造领域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行动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