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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3〕218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龙湾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平安五连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全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3月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分析研判。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对本区域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带有普遍性问题的,要制定可行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二是组织开展企业厂房集中检查。要加大涉氨制冷企业、大跨度厂房检查力度,尤其是属于违法、违章建筑的厂房,要摸清底数,分析研判,制订可行的整治方案,并由区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方案报区消安委办公室备案。三是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要严格按照《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温委办传〔2013〕160 号)要求,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协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同时,针对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实际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人员、资金、措施,确保在年底前完成 50%的居住出租房屋隐患整治工作。
(二)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前,要重点加强对本区域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三是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为检查重点的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抓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三)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一是推进行业系统消防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制订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二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企业工厂存在连接相邻厂房、建架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统一纳入“三改一拆”计划。三是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工作。要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第十一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销案摘牌。今冬明春期间,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