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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14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深刻吸取去年吉林省长春市“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等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红线意识
我区是化工大区,目前全区共有160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企业,同时合成革、不锈钢、制鞋、电镀等重要产业中的大部分企业涉及到使用危险化学品。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每年需要使用的苯、酮、醇、酯、酸等液体和固体化工原料在100万吨以上,上述化工原料多数为具有易燃易爆、毒害和腐蚀等多重危害性的危险化学品。但全区大部分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水平低,安全基础条件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处位置与周边地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条件有限性和工作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人命关天、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保持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涉及到公安、交通、环保、安监、质监、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职责》(浙政办发〔2012〕123号)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原则,合理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布局,严格安全许可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实现对危险化学品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要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定期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深化专项整治,夯实安全基础
要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落实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工作。
(一)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置责权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要求,配备相关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