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动态情况,正确引导舆论方向,有效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事故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
事故信息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信息,对于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做到及时决策,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把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职责,确定事故信息报告的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事故信息的报告工作。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要认真审核上报的事故信息,确保事故信息来源客观真实,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1月23日前将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6968531,传真:86968530)。
二、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有关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反应快速、运行有序的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制度,及时准确报告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