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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65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龙湾区2014年度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和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合力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有序发展,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龙湾区2014年度“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近年来一直关心和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我区各街道(含村、居委会)、部门(除教育系统外)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二、评选名额
尊师重教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积极宣传办好教育的重大意义,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优惠政策;
2.在尊师重教、积极筹措经费、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尚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关心教师生活和健康,解决教师住房、医疗、工资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落实优惠政策及解决教师子女就业等方面做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1.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方面事迹突出;
2.为发展教育事业积极献计献策,尊重知识,尊重教师,在筹措教育资金、捐资助学、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为教师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事迹突出。
四、评选方式和上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