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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53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煤炭经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煤炭经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日
龙湾区煤炭经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煤炭经营行业结构,提升煤炭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煤炭产业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浙南美丽水乡”为契机,促进我区煤炭经营行业集聚。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环境、减少恶性竞争,重点打击运煤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滴漏撒、减少扬尘污染,推动我区煤炭经营行业规范、持续、健康、环保、高效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将分散于我区的煤炭经营企业纳入统一的临时煤炭交易市场。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业管理,实行集约化经营,既使煤场周边环境得到改善,又规范煤炭市场交易行为,增加税收,促使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3月-4月上旬)
完成煤炭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全面排查,召开整治提升工作动员会议,根据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要求,细化分解整治提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实行专人负责。
(二)整治阶段(2014年4月中旬-6月30日)
1.严厉查处煤炭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经营、运输过程中,在煤炭中大量掺入煤泥、粉煤灰、石头、泥土,以次充好、分层转运等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煤炭交易过程中的短斤少两行为。查处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利用计量器具短斤少两、坑害对方的违法行为。
3.大力整治煤炭经营企业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以及周围环境脏乱差现象。
4.着力整治筛煤架过高过长,场内煤炭扬尘满天飞,堆煤不喷水、不盖篷布等问题。
5.重点整治煤炭运载车辆超高超重超速行驶,车辆出煤场不清洗车轮、不盖篷布、滴漏撒现象。
6.大力整治堆场不在龙湾区,但运输经过龙湾区的车辆。
7.加大注册地不在龙湾区、注册地在龙湾区但不进临时煤炭交易市场的煤炭经营户的管理力度。
8.通过整治煤炭经营行业,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企业,为企业进入临时煤炭交易市场做好准备。
(三)市场建设阶段(2014年5月-9月)
落实临时煤炭交易市场的选址,由入驻市场的企业统一组建公司组织建设。
(四)提升阶段(2014年9月-12月)
原则上要求龙湾区范围内的煤炭经营企业都应进入市场交易,其原场地不得再用于煤炭堆放,堆场由交易市场统一提供。对未进入临时煤炭交易市场的煤炭经营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三、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