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住建〔2014〕93号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企业,各工程项目部:
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夯实平安综治基层基础,根据区委“三联四推五提升”活动要求,深入推进全区系统和基层平安创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深入开展系统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平安龙湾”建设总体目标,深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平安建设向全区各企业和施工工地延伸深化,进一步提高各企业和施工工地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预防第一,促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和谐稳定发展。
二、创建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工程。
三、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企业、各工程项目部都要按规定成立创建“平安工地”领导小组,各企业经理、各工程项目部经理为组长,并指定一名副经理为分管副组长专门负责平安创建工作,各企业、各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各企业、各工程项目部要落实有关人员责任登记并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必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鉴定;各企业、各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危险源登记及注销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按照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各企业、各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劳务民工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完善的劳务民工工资支付体制,对进场劳务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企业、各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管理,坚持工地巡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