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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123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湾区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龙湾区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3〕79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3〕181号)精神,现就我区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中医发展规律,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大全区基层中医药发展投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素质和服务能力,构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服务。
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扶持政策,以区人民医院为基础,筹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努力构建以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区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和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到2015年底,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达到二级以上水平,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够提供煎药服务,发展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总投入比例≥10%。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
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区卫生局有专人负责管理中医药工作或独立设置中医科,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中医基层指导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指导工作。全面落实和推进医保政策及基本药物政策,逐步提高中医诊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全民医保中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结合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水平的具体情况,合理提高中医诊疗服务价格,并与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支付水平相衔接,确保不增加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二)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鼓励部分综合性医院走中西医结合发展道路,加强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形成以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开展区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化建设,5年内争取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至少与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口支援关系。要争创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优先举办中医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设中医诊所或在基层依法多点执业,鼓励有条件的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快速增加中医医疗服务有效供给。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