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正文

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11月20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加大治懒治散力度,促进勤政建设,营造干事氛围,根据区委《关于加强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温龙委发〔2013〕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修订完善原有考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2.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签退的,须事先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并委托他人在签到单上注明缘由。

  3.既未签到、签退又不能说明原因或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办公室负责每月考勤表的保存,按月统计,次月公布考勤结果。

  二、请假制度

  1.请假包括请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其中,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事假原则上按照“先用假期(年休假),后用事假”原则进行。节假日、防汛抗台、维稳等工作日之外的值班和加班,因个人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视同请假。

  3.请假一律要填写请假单,按规定报批,交局办公室备案。

  4.请假按以下规定报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718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