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正文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5〕28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龙湾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建立政协提案办理民主协商制度,进一步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提高政协提案办理效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承办单位(指主办单位,下同)自接到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提案之日起,除特殊情况(提案者因故不能参加协商会议)外,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提案者面对面沟通协商,了解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提案办理协商会议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有关人员、提案者、会办单位负责人及区政协联系的委办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  提案办理协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事项,由承办单位负责在《龙湾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情况登记表》中填写记录;在提案办结答复时,承办单位须将该登记表和提案答复函送交区政协提案委备案。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政协提案委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协商情况进行督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706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