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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5〕21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状蒲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状蒲片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温政发〔2014〕41号)、《龙湾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温龙政办发〔2014〕74号)精神,结合状蒲片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状蒲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状蒲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蒲州街道、状元街道行政管辖区域。
(二)整治目标。通过在蒲州、状元辖区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现2015年全年区域大气环境优良率达到85%以上和PM2.5平均浓度下降5%以上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施工扬尘。
按照“事前有承诺、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状蒲片建筑工地管理。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均要建成绿色工地,建筑工地内要做到“七个100%”;签订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责任书,工作情况纳入建筑单位资质、信用考核。3月底前,各施工单位要签订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责任书,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定期开展检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蒲州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
(二)整治道路扬尘
1.提高道路保洁水平。通过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道路冲洗频次,强化道路扬尘控制。辖区内所有的城市主干道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对龙腾北路、龙飞路、龙腾南路、瓯江路(状元段)等道路要增加清扫频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作业次数保证每日五次以上。完善人行道冲洗制度,定期开展重点区域人行道冲洗工作。3月底前,完成保洁方案的优化工作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状元街道办事处)
2.完善限行措施。全面加强黄标车限行区域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限制黄标车通行,加快淘汰黄标车;完善状元街道六龙桥限高架,限制各类工程车、大型卡车进入龙腾北路,从源头上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责任单位:市交警三大队、状元街道办事处)
3.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制定渣土运输管理制度,限定运输时间、通行路线,明确渣土消纳地点以及车辆保洁要求,杜绝车辆进入龙腾路、龙飞路等重点路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运输的车辆。(责任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市交警三大队、状元街道办事处)
(三)整治餐饮油烟、锅炉
1.全面加强餐饮业管理。通过整治一批、关停一批,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所有保留的餐饮企业(店)均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严禁在龙腾路、瓯江路(状元段)、龙飞路、耐宝路等重点区域经营露天排挡。4月底前,龙腾北路、龙腾路、龙飞路、耐宝路等区域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装置须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状元街道办事处)
2.全面推进禁燃区建设。状蒲片区已调整(扩大)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逐步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6月底前,全面淘汰各类非法的生活用小锅炉;12月底前,全面淘汰小于4吨/时的燃煤锅炉,可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电、轻质油等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城管与执法局、蒲州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