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改拆办〔2015〕8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拆后现场
安全隐患排查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拆后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清理的通知》(温改拆办〔2015〕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的具体要求,开展一次违法建筑拆后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清理行动,于8月27日前将行动总结书面报送区“三改一拆”办公室。联系人:季琼,联系电话:86966781,联系QQ:1410767884。
附件:1.《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拆后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清理的
通知》(温改拆办〔2015〕18号)
2.《违法建筑拆后现场排查登记表》
温州市龙湾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附件1
温改拆办〔2015〕18号
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拆后现场安全隐患
排查清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徐立毅代市长在8月5日《温州日报-拆违留下“楼烂烂”安全隐患谁来解?》上的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8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违法建筑拆后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排查。各地“三改一拆”办公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清理行动。立即部署乡镇(街道)全面排查历年来拆违点,重点掌握拆除不彻底、拆后未及时清理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拆违现场情况,做好情况记录。
二、及时清理、消除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地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清理资金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拆除不彻底的违法建筑要坚决拆除到位,对拆后未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拆违现场要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及时组织清理,确保不留后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地“三改一拆”办公室要采取巡检和抽检的方式,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对因隐患排查清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各地要及时汇总辖区排查清理情况,于8月31日前将行动总结书面报送市“三改一拆”办公室。
(联系人:潘理新;电话:56808799;传真:56785062)
温州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抄送:徐立毅代市长、王祖焕副市长
温州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2
违法建筑拆后现场排查登记表 街道(盖章)单位:平方米序号街道 违法建筑名称或违法单位
(自然人)违法建筑地点违建类型违建用途违法建筑 面积违法占地 面积存在问题(√)重建未清理拆除未彻底,存在安全隐患拆除未彻底,影响市容市貌填表说明:1.该表由各街道填报;2.违建类型:土地违法、规划违法、其他;3.违建用途:住宅、商用、厂房、仓库、养殖、广告设施、其他。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抄送:区委常委、副区长陈栋。
温州市龙湾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 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