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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文件
温龙政发〔2016〕15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龙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2015年,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区市场监管局等5个单位“2015年度龙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袁小林等10人“2015年度龙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保持和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发挥好表率作用。全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法治龙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龙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2015年度龙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质监局
区农林局
区卫计局
区公路局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袁小林 (区公安分局)
叶美华 (区农林局)
张爱武 (区住建局)
王 星 (区海洋与渔业局)
王百顺 (区文广新局)
陈益益 (区安监局)
陈东方 (区市场监管局)
温兴伟 (区质监局)
蒋和珌 (区法制办)
张 慧 (区公路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