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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6〕10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龙湾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龙湾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陈和斌(区住建局)
成 员: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工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消防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王益元兼办公室主任。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