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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以此件为准)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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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温龙分类办〔2015〕2号

关于印发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加快推进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5年-2016年)》(温龙政办发〔2015〕103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街道办事处。

(二)区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二、考核项目

(一)各街道办事处考核项目:组织领导、资金落实、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宣传培训、分类效果、长效推进、公众监督。(详见附件1)

(二)区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考核项目:管理机制、信息报送、宣传培训、设施配置、台账资料、年度工作。(详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

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监督考评,具体考核工作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日常监督考核。

工作方法

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每次开展日常检查或随机抽查人数应不少于2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详细记录、拍照。专项检查组应将每月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二)计分方法

每次考核满分为100分,采取倒扣分制。对住宅小区示范点,逐个督查;对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

(三)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月度、年度以书面形式报区人民政府,抄送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考核结果建议纳入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年度考绩内容。

四、考核纪律

(一)建立健全垃圾分类考核工作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表,确保考核工作客观、透明、公正。

(二)检查考核人员应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检查考核操作程序,严禁泄漏检查时间地点等有关考核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三)考核人员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15年—2016年龙湾区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目标

考核细则(试行)

2.2015年—2016年区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试行)

温州市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1

2015年—2016年区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试行)

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分值量分细则一组织领导 (10分)建立由街道主要领导负责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小区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查阅台帐6未成立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扣3分;未落实专门机构并配置专职工作人员的,扣2分;小区未落实专人负责的,扣0.1分。明确牵头科室;制定各小区分类考核标准。查阅台帐4考核标准未出台的,扣1分;牵头科室未落实的,扣1分。二资金落实 (8分)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各类硬件配备,以及分类宣传培训、业务管理指导等工作经费有保障,做到专款专用。鼓励街道增加财政投入。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6+2基础分为6分,有发现挪用的扣2分;街道层面再增加投入的视情赋分(加分项目)。三分类收集

(32分)已确定实施分类的住宅小区分类容器规范设置率达100%,分类投放管理规范。查阅台帐、现场考核15(已规范实施分类的小区数/应实施分类小区数)*100%*15分街道自身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所分类容器规范设置率达100%,分类投放管理规范。查阅台帐、现场考核5已规范设置的得5分,未规范设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辖区公共广场、商业街区、主要景点等公共场所分类容器规范设置到位,分类投放规范。查阅台帐、现场考核5未设置分类容器的公共场所,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分类容器外观干净整洁,颜色、标识设置规范,无残缺、污损、破损,密闭性良好。现场考核5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0.1分/次,扣完为止。鼓励设置爱心屋、低价值物品智能回收等设施。查阅台帐、现场考核2每设置一个设施并正常运转的加1分,每月最多加2分,不累计加分。如设置多个的可放至下个月加分。四分类清运(25)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58%以上,其中主干道100%。查阅台账5未达到年度指标,本项不得分。各小区应落实专人实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定时或预约收运,分类不能出现满溢现象。查阅台账

现场考核5未落实专人的,扣0.2分/处,出现满溢现象的,扣0.2分/处。每个实施分类的住宅小区至少设置1—2个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临时收储点。每个垃圾中转站设置适当的可回收垃圾桶用于放置环卫工人收集的可回收物,同时要及时处理。查阅台账、现场考核5未按规定数量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临时收储点的,扣0.2分/处;垃圾中转站未设置可回收垃圾桶的,扣0.2分/处,未及时处理的,扣0.2分/次,扣完为止。分类投放的垃圾必须分类收集,收运作业规范,严禁出现分类后再次混合收运情况。现场考核5发现混合收运的,扣1分/处。收运作业人员应着装整齐,服务态度良好,收集容器须摆放整齐。现场考核2垃圾收运作业服务态度差,或收集作业后未将收集容器摆放整齐的,每次扣0.2分。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标志标识清晰,密闭运输。现场考核3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0.5分/次,扣完为止。五宣传培训(10分)举办分类培训班,组织对社区督(劝)导员、志愿者、保洁员、物管人员和居民等进行培训,社区垃圾分类培训班每月不少于一次,建立培训台账。查阅台账和培训记录2未提供培训指导的,本项不得分。按规定数量配置小区劝(督)导员。查阅台账和现场抽查3未配置的,扣0.5分/处;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扣0.2分/处。住宅小区分类垃圾投放点、宣传窗等位置有明显宣传标语、海报等宣传内容。查阅台帐及现场审核3未设置的,扣0.5分/处;设置不到位的,扣0.2分/处。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发放到户。现场考核2每发现1户未发放到位的,扣0.1分。六分类效果 (6分)各街道垃圾减量率达到年度工作目标。查阅台帐3未达到减量目标的,本项不得分。积极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样板小区。查阅资料、现场考核2每创建一个垃圾分类示范样板小区的得2分,如有多个的可延至下个月加分,不可累计加分。七长效推进 (6分)按要求及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信息、报表(包括督办单)等信息。查阅台帐3每采纳一条信息加0.1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的,扣0.5分/次。建立考评机制,落实考核人员,对辖区社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开展月度工作督导和考评。查阅台帐3未建立考评机制或未开展督导考评的,本项不得分。八公众监督 (3分)群众反映良好,无媒体曝光。查阅台帐3市级投诉经确认的,每次扣0.2分;市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0.5分;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本项不得分。附件2

2015—2016年区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试行)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分值扣分细则1管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员。查阅台帐15未明确分管领导或责任处室的扣3分,无固定联络员的扣2分。2信息报送按要求每月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查阅台帐15每采纳一条信息加0.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的,每次扣3分。3宣传与培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单位内有垃圾分类宣传内容,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系统或行业内垃圾分类宣传培训会议或活动。查阅台帐15未开展宣传或培训的,扣5分;单位内没有垃圾分类宣传内容的扣5分。4设施配置自行规范设置分类容器,投放准确。查阅台帐现场考核15每发现一个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分类设施的,扣2分;投放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5台帐资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完整,每半年提交一份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查阅台账10无工作台账资料的扣5分,无工作总结的扣5分。6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目标要求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分解任务书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查阅台账30未完成的任务按照工作任务权重和完成情况扣分。备注:每次考核按一定比例抽查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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