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 州 市 龙 湾 区 科 学 技 术 局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温龙科发〔2015〕36号 签发人:赵春斋
关于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科技园土地使用税减免证明材料的函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分局:
兰州理工大学、温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三方于2014年7月签订了《关于合作共建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科技园协议》。兰理工温州科技园主要功能是承担政府的任务,搭建服务平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针对温州泵阀支柱产业,发挥学校学科优势,集聚优秀人才和科技资源,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孵化、人才培养。该园将于12月中旬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施工、监理单位招标之中。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8号)》文件精神,其中对“承担政府任务”的纳税人,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减免土地使用税。兰理工温州科技园功能涵盖了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和温州研究生分院的服务功能,现获得认定且有承担政府任务的服务平台有: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面向泵阀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浙江省温州泵阀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都在承担政府任务和服务泵阀企业方面开展了工作。根据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2015]9-502号,龙湾区同意出具对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科技园土地使用税予以减免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请温州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分局对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科技园土地使用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减免支持。
附件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附件2:兰州理工大学 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合作共建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科技园
附件3:面向泵阀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立项证书
附件4: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省温州泵阀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批复
附件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通知
附件6:关于公布第三批浙江省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第二批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附件7: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2015]9-502号
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2015年11月 19 日
抄送:区府办、市科技局、兰理工温州泵阀研究院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科技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印发
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pdf关于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科技园土地使用税减免证明材料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