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器械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浙江省2017年度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浙食药监办〔2017〕8号)、《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面敷料类医疗器械产品和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温市监械[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龙湾实际,决定开展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专项监督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食药监办械监〔2017〕49号)有关部署,通过对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和提供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行为的监督检查,遏制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
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软性角膜接触镜、避孕套等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以网络监测和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和提供医疗器械信息服务行为。重点监测和检查以下内容:①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②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或提供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③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④提供不真实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
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