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龙政发〔2017〕22号
近年来,我区永兴北围垦内陆续出现了非法占用土地、海域等现象,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龙湾区人民政府已于2008年收回永兴北围垦的土地和海域使用权,并将于2017年对该区域进行开发利用。为切实加强土地和海域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海域资源,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国有土地、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证、且无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种植、养殖活动一律为非法活动,严禁擅自在围垦区内从事非法养殖、种植活动;严禁在围垦区内利用拉绳、插标识物等手段变相侵占国有土地及海域。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与养民非法签订任何有关永兴北围垦内的土地租赁协议及滩涂使用协议。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非法种植、养殖作业人员务必自行清场,未自行清场的,一切损失自负。
四、对违反本通告精神有下列违法行为的,且不听劝阻的,将予以强制清场,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