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创建
工作方案
创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是我区实施综合交通建设“3311”工程和打造东部综合交通中心的主要载体。为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55.2公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任务,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关于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的总体部署,遵循“修一条路(航道)、造一片景、富一方百姓”发展理念,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巩固提升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打通新建一批”,在我区范围创建4条质量好、环境美、服务优、带动大、安保强,涵盖自然风景走廊、科创产业走廊、生态富民走廊、历史人文走廊四种主题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加快形成交通运输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为高质量推进我区“五个中心”建设提供交通发展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十三五”末,在全区范围内建成4条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详见附件)。
三、工作举措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区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创建任务,落实一个组织机构、编制一个创建方案、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制作一套上墙图表、建立一个验收考核机制。
(一)落实一个组织机构
成立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农林局、区旅游局分管负责人,区公路局、市港航局二大队、市运管局三大队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区交通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公路局主要负责人兼常务副主任,市港航局二大队、市运管局三大队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编制一个创建方案
1.制定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
2.每条精品示范走廊创建方案应按照自然风景走廊、科创产业走廊、生态富民走廊、历史人文走廊四种主体并结合地域特色亮点精心编制,体现“一走廊一主题、一走廊一特色”。编制方案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7月完成方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