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正文

关于印发龙湾区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 走廊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创建

工作方案

 

创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是我区实施综合交通建设“3311”工程和打造东部综合交通中心的主要载体。为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55.2公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任务,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关于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的总体部署,遵循“修一条路(航道)、造一片景、富一方百姓”发展理念,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巩固提升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打通新建一批”,在我区范围创建4条质量好、环境美、服务优、带动大、安保强,涵盖自然风景走廊、科创产业走廊、生态富民走廊、历史人文走廊四种主题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加快形成交通运输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为高质量推进我区“五个中心”建设提供交通发展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十三五”末,在全区范围内建成4条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详见附件)。

三、工作举措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区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创建任务,落实一个组织机构、编制一个创建方案、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制作一套上墙图表、建立一个验收考核机制。

(一)落实一个组织机构

成立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农林局、区旅游局分管负责人,区公路局、市港航局二大队、市运管局三大队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区交通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公路局主要负责人兼常务副主任,市港航局二大队、市运管局三大队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编制一个创建方案

1.制定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

2.每条精品示范走廊创建方案应按照自然风景走廊、科创产业走廊、生态富民走廊、历史人文走廊四种主体并结合地域特色亮点精心编制,体现“一走廊一主题、一走廊一特色”。编制方案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7月完成方案审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638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