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队)、有关科室:
为保证药品流通质量安全可控,区局制定并下发《龙湾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及批发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
龙湾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及批发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区药品流通质量安全可控,根据《浙江省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浙食药监办〔2018〕13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药监〔2018〕19号)要求,结合龙湾实际,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及药品批发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新时代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省份建设目标,进一步落实涉药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药品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针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二、整治重点
结合《2018年龙湾区药品监督管理计划》,依法规范药品购进渠道,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特别关注生物制品等冷链储存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高风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