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关于落实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明确政务服务管理职能权限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人员管理“八个一律”规定的通知》(温委办发[2017]70号)、《龙湾区行政审批集成服务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龙湾区政务事项全科无差别受理事项目录比对、授权方面工作的通知》(温龙审改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职能定位,行政审批科承担我局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服务职能,并统一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科无差别受理”等有关机制要求执行。为确保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切实发挥集成服务效能,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对本部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权限明确如下:
一、审批办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