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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龙湾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 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2019年龙湾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龙湾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持续推进“双安双创”为抓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及“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体系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风险管理、压实企业主责、推动社会共治,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助推全市顺利创成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贯彻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相关要求。深入贯彻《龙湾区(高新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领域的机构改革任务,理顺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快队伍融合、理念融合和工作融合,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安综合保障责任体系。加强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培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食安工作政治站位。构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推动食安各项任务落实。

二、持续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按照“政府主导、全域达标、全民参与、共创共享”整体思路,继续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攻坚专项行动,以开展“五个百万”行动、深化“五大提升”工程为抓手,不断扩大我区创建先发优势,确保通过省级食安区创建跟踪评价,扎实完成全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工作任务。

三、确保创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巩固前期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整体推进示范创建。2019年底前,要确保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区创建验收。

四、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发挥机构改革整体效应,进一步科学划分食品安全监管事权,理顺监管体制,明晰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全链可溯、标准管理、定向评价”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实施企业主体食品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健全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机制,继续推广应用智慧餐饮信息化系统,推进有条件的网络供餐单位安装“阳光厨房”并接入外卖平台。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溯能力,在健全完善各环节追溯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互联互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强化种养环节源头治理。完善食用农产品、初级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对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测评估。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扩大农药追溯信息平台使用范围,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化学农药使用量2019年再减0.5吨。完善农产品标识制度,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持续开展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蛋禽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农药隐形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区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种养殖环节定量抽检不少于450批次。

七、严格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以社会化手段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制度,不断扩大食品生产企业“双开放”试点。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名特优食品作坊创建,组织开展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星级亮化达标活动,创成5家名特优作坊和星级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积极争创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店建设。高质量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农贸市场快检室长效运行机制,推行标准化快检室建设。全面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强化流通领域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我区食盐经营市场秩序。全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量抽检不少于23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定量抽检不少于117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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