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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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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好全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确保我区2019年火灾起数同比去年下降,且较2014 年至2016 年的年平均数下降35%,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为龙湾“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 年全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巩固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一)坚持党政主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52 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区政府领导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会商;严格落实区消安委实体化运作机制,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消安委成员单位分批进驻消安委实体化办公室,开展常态督导检查,实现火灾每案必查;将消防安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或为民办实事工程,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二)坚持部门共治。结合今年机构改革,将消防工作管理职责纳入有关行业部门“三定”方案,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任务分工,重点行业部门近期要开展1次行业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重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4月底前,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等部门要分别开展宗教场所、学校、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等标准化管理试点,并召开行业管理试点现场会;10月底前,行业系统单位完成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区消安委办要加强综合监管,指导、督促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社会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推行单位自主管理系统,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力度,严管严控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等突出问题。火灾高危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和“户籍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区发改局、区消防分局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守规承诺公告、黑名单等制度,联合惩戒消防失信行为。

(四)坚持从严问责。区消安委办要严格落实火灾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双预警”工作机制,每月督查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负面清单”和考绩内容。严格落实通报、警示(警告)、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两类场所发生火灾的,街道负责人必须约谈;两类场所发生亡人火灾的,必须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凡是被追责的人和事,必须全区通报,组织相关单位学习借鉴。建立并落实火灾事故领导分级到场制,严格落实火灾事故“一案双查”制度,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落实跟踪督办制度,符合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立案追诉标准的,全部依法立案办理。

二、巩固重点领域治理成效

(五)深化两类场所(老旧民房)常态严管机制。紧盯两类场所隐患顽疾,常态开展“回头看”,10月底前,3 人以上至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按要求完成整治;流动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社区(村居)全面推行旅馆业式管理。近期各街道要完成耐火等级低的全木或砖木结构和1990年以前建造的两类民房排摸,并上报区消安委办备案,10月底前,完成电气线路改造。开展两类场所常态抽查复查,落实民房火灾发生地、网格和村居区域性隐患核查,区级每年抽查不少于总量的10%,街道每年全部检查一遍。强化常态化巡查机制,依托“平安综治大巡防”活动,开展两类场所(老旧民房、老人周转房)集中区域的夜间巡查。

(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治理。落实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常态治理。巩固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和远程监控联网成效,10月底前,区住建局要完成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和采用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和住户在2000户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组建微型消防站。深化重点街道和老旧小区综合治理,10月底前,重点街道(永中街道、蒲州街道)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同比2014年至2016年年平均数下降45%;各街道要完成老旧小区增配改造任务。深化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推动充电点欠账地区完成清账任务,引导已建充电点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充电点使用率,全年电气火灾起数同比去年下降不少于10%。各街道要按照“什么隐患问题严重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辖区防控重点,至少组织开展一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七)加强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排查,落实清单化管理,3月底前,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分类分级统一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单位);各街道、各部门要定期排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单位),上报区消安委办备案,并按照条线分工和联片职责,落实清单化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具体科室和专人,负责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推进工作。7月底前,统一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全部完成整改;8月底前,区消安委办要组织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验收。对于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区域(单位),按照“随查随挂”的原则,落实分级挂牌督办。

三、提升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八)开展“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年”行动。依托智慧化引领城市管理升级,推动社会治理创新,10月底前,全面投用新改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能,50%街道完成消防安全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任务,并推动平台迭代升级,分类归集各类智能防控系统。将“智慧消防”融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同推进、同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完成改造升级。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等场所应用智慧用电、智能预警、远程监控等技术,实现智能预警、定点除患。培育一批“智慧消防”示范点,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购买服务、企业运营有机更新”等“智慧消防”建设模式。

(九)夯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做实街道消防管理工作站,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工作模式。依托街道安监站所,探索开展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一体化监督检查,10月底前,全面实施消防委托执法;围绕保障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做好消防管理工作站执法队伍集中整顿行动;推进宣传培训场馆建设,10月底前,完成“一区一场馆、一街道一体验室、一村一宣传点”任务;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中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内容、处置流程、职责分工,实现量化管理、责任管理。

(十)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针对性宣传,各街道要依托“消防宣传进文化礼堂”等活动,突出做好老、弱、病、残、务工、务农等重点人群的培训教育。区教育局要推动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落实,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各类学校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内容。开展体验式宣传,各街道要依托各类教育培训基地,激发群众学习消防、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消防宣传载体建设,区委宣传部、区消防分局要建立区级媒体消防宣传专题(专栏)平台,强化“双微”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推动培树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消防志愿者,做好重点时段覆盖式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促进作用,开展媒体曝光基层行、建立火灾隐患曝光库,形成舆论压力;强化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教育效果,以案说法,持续开展发布“影响消防安全的日常十大不良行为”等活动,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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