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教发〔2019〕5号
各直属单位、中学:
现将《2019年龙湾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龙湾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9〕4号)等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初中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学业水平考试对象
1.龙湾区户籍初中毕业生:2019年龙湾区户籍在本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龙湾区户籍在区外就读要求回龙湾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龙湾区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龙湾区外温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2019年在龙湾区就读的龙湾区外温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3.温州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已在我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我区范围内居住登记的非温州籍人员,其子女在我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4.龙湾区引进人才、回归温商人员子女在龙湾区报考高中,可享受龙湾区市民同城待遇。
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1.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7日—8日,在就读初中报名。
2.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要求报考龙湾中学和永强中学的龙湾籍学生,统一在就读学校报名,在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回原籍录取”,并于3月 8日携带本人户口本和报名信息核对单回本区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统一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全市范围内有效,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教育局。
3.在温州市外就读的龙湾户籍要求回龙湾报考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龙湾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3月8日,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报名。龙湾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初中毕业证书、本人户口本。在温州市外就读的龙湾户籍要求回龙湾报考的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本人户口本。
在温州市外就读的龙湾户籍学生要求回龙湾报考的考生在报名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并向报名学校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参加报名学校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
四、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2019年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1.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含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两门学科,下同)。
(2)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口语30分)、科学180分(2023年科学总分调整为190分,其中科学实验考试10分),社会·法治卷面分值为100分,其成绩按50%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2021年起按80%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