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强我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8〕5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情况的通报》(建科函〔2019〕95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永中街道新联村甲里六房宅等27处建筑确定为龙湾区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历史建筑是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发展的重要物质载体,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历史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统筹协调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我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序号 | 名称 | 保护级别 | 地址 | 建筑年代 |
1 | 甲里六房宅 | 预备级 | 永中街道新联村 | 清 |
2 | 新联村吴宅 | 永中街道新联村 | 清 | |
3 | 拜圣桥铁门台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618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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