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44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44条措施
龙湾区是全省、全市防汛防台任务较重的地区之一。为有效应对台风洪涝灾害,加快补齐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短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的底线目标,立足于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制定龙湾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44条措施。
一、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深入开展水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水库山塘隐患排查。对水库山塘的安全运行状况,控制运行计划执行,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落实到位情况,以及病险水库山塘执行限蓄或空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2020年汛前,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制定病险水库、屋顶山塘风险地图,明确下游人员转移条件,编制转移预案。(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开展海塘堤防隐患排查。2020年汛前,各街道和主管部门要制定低标准海塘影响区域风险地图,划定人员转移范围,明确人员转移条件,编制转移预案。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开展小流域山洪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小流域防御情况;对易发山洪、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区域,2020年汛前,各街道和主管部门要制定小流域风险地图,划定人员转移红线,明确转移条件,编制转移预案。开展小流域山洪非工程措施检查,每年汛前,全面检查山洪灾害预警平台、预警设施,确保预警信息传输畅通。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
4.对新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档案,落实监测员和防治措施;对已实施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的隐患点,加强观测;对可能会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扩大排查范围,全面排查风险点。2020年汛前,制定地质灾害风险地图,划定人员转移红线,明确转移条件。对新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保在3 年内完成整治销号。
(牵头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指导开展易受灾村庄地质灾害评估、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对全区所有小流域村庄进行地质灾害安全评估,2020 年汛前因村制宜提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阈值建议,为各地科学组织避灾搬迁和人员撤离转移提供决策依据。对评估后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小流域村庄,列出清单,有序完成异地搬迁。
(牵头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
(三)深入开展城乡危旧房排查整治
6.加强存量危房安全监管,2020 年汛前,建立存量危房转移人员清册,对未腾空防控的城乡C 级危房实行动态监测。全面落实危房风险“一月一评估”制度,按照危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开展城乡危旧房、工棚排查,2020 年汛前建立涵盖地理位置、人员信息和转移责任人等为重点的城乡危房、建筑工棚数据库,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汛期每月更新一次,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后再核实更新一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
8.加强农村建房的规划选址工作,避免在坡脚、溪口、沟口、风口、洪水汇合口、构造破碎带,以及处在泄洪道边、河道A字型汇口处等灾害易发区域建房。因山洪和地质灾害倒塌(严重受损)的房屋,要避免原址原建。
(牵头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
(四)深入开展船舶避风风险排查整治
9.加强管理和执法力度。对渔船拒不执行转移命令的和台风警报解除前擅自出海作业的,以及船上人员不及时转移上岸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防台指令的权威性。2020 年汛前,制定船只避风和人员上岸全过程监管机制,明确组织指挥、动态管理和惩戒教育等措施。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入开展公路设施和城市道路桥梁隐患排查整治
10.及时采取公路安全管制和道路交通隐患警示措施。交警部门会同交通、气象等部门,制定应急封道方案,并根据风力、雨量、浪潮影响情况,及时采取限行、封桥、封道、改道等措施。交通部门会同交警部门,对受淹、滑坡、塌方和路基受损等路段,及时设置标准化的警示标牌和警戒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市交管三大队、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农业农村局)
11.开展易受淹受损路桥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易受淹受损的公路、路基、桥梁、城市道路桥梁,以及公路高边坡、高挡墙,立即开展排查整治,2020年汛前完成任务;一时不能完成整治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每次台风影响过后,应在1 个月内完成再排查再整治。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
(六)深入开展旅游景区风险排查整治
12.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安全排查,及时整治风险隐患,2020年汛前,修订完善旅游防台预案。
(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加强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七)切实加强抢险救援设施配置
13.配备应急通信设备。2020年汛前,通过租赁或购买方式,配备卫星电话22 台,实现重点街道、重点村级和重要水库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14.建立应急拖轮联调机制,有效应对我区辖内涉海涉水灾情。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5.配备抢险救援设施。结合抢险救援实战需求,以防御9号超强台风“利奇马”为参照,检查现有冲锋舟、橡皮艇、发电机组、挖掘机、铲车等大型设备储备情况,2020 年汛前完成设备购置和操作培训工作;挖掘机、铲车等可采用协议代储方式。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
16.配备抢险指挥车。区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备集视频传输、卫星通信等技术的抢险指挥车。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八)切实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保障
17.建立联动保供机制。2020年汛前,制定联动保供机制,相邻街道签订支援协议,紧急情况下区级可直接调用各街道救灾物资进行驰援,灾后由使用街道补齐支援街道,实现“区级统筹,街道联动”。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8.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改造。加快区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改造建设,提高库区防洪防涝标准。2020年6月底前,建成仓储面积为800 平方米以上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
19.补齐救灾物资。2020 年汛期前区级储备库达到2 万套(件)保供规模。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
(九)切实加强救援能力建设
20.优化救援力量布局。整合人武部、武警、公安、消防、专业民间救援组织等救援力量,2020年汛前区、街道两级建立救援力量信息库,实现“分片区布局、分梯队调度”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武部、武警温州支队执勤二大队、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
21.建立军地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根据兵力动用审批权限,紧急情况下按照“边动用边报告”原则,组织人武部、武警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提升应急救援的时效性。
(责任单位:区人武部、武警温州支队执勤二大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2.加强抢险车辆通行保障。交通部门会同高速交警、高速公路业主,2020年汛前建立台风期间应急抢险车辆通行协调小组,根据区防指指令,保障应急抢险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三、全面落实恢复重建时限要求
(十)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3.各街道各部门要在台风登陆后的48 小时内对灾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体、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危旧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厂房、校舍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严防二次灾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