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机关科室、基层所和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9年8月7日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全面落地,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贯彻落实省数字化转型办公室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监管”视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8]48号)、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19〕37号)、龙湾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龙湾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龙湾区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工作要求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局全面推广应用省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强化科所业务联动、数据共享、协同监管,实现执法监管标准化、规范化。10月底前,五个100%的工作目标:即账号开通率达100%,培训覆盖率达100%,双随机任务完成率达100%(以公示结果为准),掌上执法系统实际应用率达100%(其中2019年度考核达标率为不低于全年检查数量的30%),系统优化建议反馈率达100%,实现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全面数字化,同时,各科所特别是各基层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创新动作”,为构建“一网通管”浙江模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龙湾市监经验”。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应用省平台与掌上执法系统。相关科室和基层所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全部开通省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账号,所有涉及市场主体或非市场主体的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管理、检测检验、网络监测、科室督查等事项都要录入到省平台组织开展工作,执法检查人员必须统一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实时录入检查表单并分类作出处置,实行全程电子化监管。原智慧监管系统APP停止使用。相关科室要对基层所录入省平台且与本科室有关的数据进行抽查,一方面了解辖区市场主体是否合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要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检查结果均为正常的主体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人员进行“回头看”督查,同时督查情况也要同步录入“掌上执法系统”,方便基层所学习和借鉴检查过程,避免“掌上执法”流于形式、随意检查。
(二)归集共享数据信息。为实现“一网通管”目标,由信用监管科和网监分局牵头,对接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对照执法事项清单,归集监管对象相关信息,并实行动态维护,打造全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库,按行业、风险、信用状况等分类,全面梳理市场主体的审批许可、行政处罚、检验检测、获得荣誉、信用等信息,确保满足执法检查和数据分析需要;信用监管科和网监分局牵头做好归集数据信息的运用,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开展风险监测和决策分析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执法事项清单。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依据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梳理完善监管事项清单,配套制定标准化的检查表单和执法文书,避免少报漏报,实现监管执法的标准化,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
(四)实施先照后证“双告知”管理。注册分局牵头,利用省平台做好市场主体的登记服务工作,一方面按照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提醒市场主体,精准告知到相应审批部门和基层所审批窗口办理后置审批手续;另一方面将涉及后置审批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对应的审批部门和基层所,注册分局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平台100%进行统一的认领接收,注册分局和基层所审批窗口依法履行审批许可职责。相关科室明确审批许可事项涉及后续监管的具体要求(如后续监管形式、现场检查时限、检查要求等内容),基层所根据相关科室要求,利用掌上执法系统开展后续监管工作。同时,相关科室还要定期利用省平台督查基层所的后续监管时效性。
(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科室和基层所在开展涉企执法时,执法备案和“双随机、一公开”要同步落实,实行“双管控”,切实助推营商环境建设。信用监管科牵头,要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监管。机关党委要加强监督,督查相关科室和基层所是否严格落实涉企执法备案,是否存在借口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现象,是否利用省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达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的目的。省局已明确的抽查清单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理念。作为发起双随机任务的科室,要事先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每月按计划指导并督促基层所落实工作任务。
(六)实现监管全覆盖。一是打通基层四平台。对于基层四平台上传到省平台的事件,基层所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处理结果自动传回基层四平台。二是打通审批许可系统。从审批许可系统推送到省平台的告知承诺事项,相关科室和基层所要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后续核查,核查情况录入省平台,自动传回审批许可系统。三是打通投诉举报系统。从全省统一的举报投诉平台、12315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受理流转到省平台的事件,相关科室和基层所在规定时间内核查处理,核查处理结果自动传回相应的来源平台。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8月9日前)。
健全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落实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常态化使用省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管理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2019年8月12日—10月31日)。
8月底前,实现执法监管事项全覆盖,注册分局和基层所全面推广应用先照后证“双告知”管理。
10月底前,相关科室和基层所完成全面推广应用计划工作任务,对所有双随机抽查结果予以公示,并建立常态化应用等机制。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20日)。
11月10日前,各科所要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并报送至办公室;11月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面推广应用的台账梳理、信息宣传和经验总结等工作,形成龙湾市监经验向上、向外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朱邦丰局长任组长,郑文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推广应用工作情况纳入今年区局对相关科室和基层所的绩效考核。信用监管科负责总牵头,各单位要全力支持推广应用工作,在集中攻坚阶段时,根据任务需要,区局可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加全面推广应用的攻坚工作,要求不定期集中办公,直至任务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单位相互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总结经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平台功能。
(三)加强经费保障。办公室要为全面推广应用工作做好经费保障,为涉及改造和开发软件系统、配置移动终端设备、开展培训教育、制作宣传片、印制宣传材料等相关软硬件配备、更新等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督查督导。督查科要强化督导检查力度,每月对各科所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全面推广应用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推进及完成情况纳入2019年相关科室和基层所目标考核内容,对推进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相关科室和基层所,要组织进行约谈。
(五)加强宣传保障。掌上执法系统应用面向全体执法干部,涵盖各类执法活动和各个监管环节,必须加大思想动员,开展工作宣传,做到“全员应用”。对于全面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典型应用和经验做法,相关科室和基层所要积极撰写上报,办公室要指导和帮助相关科室和基层所及时总结提炼,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附件:
1.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应用省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的相关科室和基层所名单及责任分工
2.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应用省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的领导小组
3.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应用省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的责任单位任务清单
附件1: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应用省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的相关科室和基层所名单及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全面推广应用工作的经费保障,文字材料撰写、信息报送、宣传视频的策划制作,总结成果与经验做法等。负责对接省工作专班的信息报送工作。
人事科:负责省平台的用户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全面推广应用的监督工作。
督查科:负责全面推广应用工作的督查工作。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