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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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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9年5月21日 

 

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掌上办事之省建设,根据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4月30日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推广部署会和龙湾区深化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龙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委改办〔2019〕5号)有关要求,确定龙湾区为全省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单位之一,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以下简称掌上执法系统)应用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由企业监管科牵头,办公室(原市监、质监)、人教科、机关党委、法规科、商标广告科、食品监管科、餐饮保化科、药品医疗器械科、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稽查大队(原市监、质监)、网监办等相关科室和各基层所共同参与。为了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典型应用示范效应,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任务

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相关模块和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执法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通过试点,检验和优化平台功能和掌上执法系统的实用效果,完善执法事项清单和检查表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经验,为全省全面推广应用做好基础准备。

二、试点时间

2019年4月30日-2019年6月25日

三、工作目标

1.5月底前实现执法人员全员使用掌上执法系统,统一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管。

2.对企业主体实施的双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等活动,统一在掌上执法系统上实施,掌上执法系统实际应用率(使用户数/检查户次)不少于80%。

3.执法人员对掌上执法系统提供的执法检查功能、监管对象分类标签、现场检查表的适用性进行评估,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以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新的功能需求。

4.总结掌上执法系统工作做法和成果,为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提供龙湾经验。

四、工作安排

(一)制订试点实施方案。5月10日前,企业监管科要根据龙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清单和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各双随机抽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牵头科室及各基层所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工作计划要于5月20日前报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做好应用基础保障。5月20日前,由企业监管科牵头,联合网监办、人教科、法规科做好以下应用基础保障工作:一是核实网络环境是否畅通,各应用部门的网络环境,事先要接通浙江政务外网专有云,能访问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二是核实本部门组织体系在执法监管平台中是否完整,发现缺失信息的,及时到“浙江政务服务网服务部门用户统一工作平台”中进行补录;三是核实本部门执法人员的用户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开通相关账号。如果发现账号信息不准确或没有开通的,请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服务部门用户统一工作平台”中补充修正;四是核实执法人员角色权限是否正确,平台用户根据其岗位、职级等角色情况,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要对所有执法人员的权限进行配置。

(三)组织执法人员培训。5月17日前,要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操作应用培训,培训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培训时统一使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工作组提供的培训资料,做到全员培训、人人会用。

(四)抓好试点实施应用。试点开展2项执法检查活动,其中双随机抽查任务:食品监管科牵头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等双随机抽查(含一次跨部门双随机检查),检查对象数不少于20户。产品质量监督科牵头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双随机抽查(含跨部门),检查对象数不少于15户。餐饮保化科牵头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含跨部门),检查对象数不少于15户。专项检查任务:特种设备科牵头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检查企业主体不少于20户,各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10户,各质监所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5户。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省局下发的2019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表,上述检查任务要求于5月25日前在执法监管平台相关模块中设置,6月15日前全面完成检查。各业务科室及各基层所要按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全面推进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区市场监管领域经营秩序,为市场主体营造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市场营商环境。

(五)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要在6月25日前向试点领导小组报送试点应用相关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由区市监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形成本区试点总结材料,在6月30日前上报省平台工作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朱邦丰局长任组长,郑文伟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班,专班设立七个工作组。试点工作情况纳入今年区局对相关科室和基层所的绩效考核。

(二)加强后勤保障。办公室要为试点工作做好经费保障,为试点涉及的培训教育、工作视频策划制作、执法设备等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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