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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湾区孤儿认定、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等“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民政局等10单位关于印发温州市孤儿认定、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等“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民福〔2020〕79号)文件精神,结合乐清市、泰顺县试点经验和龙湾区实际,制定《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实施方案》和《龙湾区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27

 

 

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当事人承诺、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等方式,优化孤儿认定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全面实现孤儿认定“零次跑”,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办理流程

围绕优化程序,规范服务,开展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模式(见附件2

线上办理模式:孤儿监护人或近亲属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孤儿认定‘一件事联办”进行申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申请表》和孤儿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民政部门根据平台中传输的信息,借助大数据共享平台接口获取所需材料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线下办理模式:孤儿监护人或近亲属到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填写《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申请表》并提供孤儿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街道儿童督导员负责受理并上传平台,借助大数据共享平台接口获取所需材料;民政部门根据平台中传输的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二)缩短办理时限

通过数据共享、后台流转,孤儿认定时限由原先承诺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

三、职责分工

(一)村(社区)、街道:村(社区)儿童主任负责协助、指导辖区内孤儿监护人或近亲属提出办理申请;街道儿童督导员负责孤儿申请材料受理、平台信息录入、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协同机制,提供死亡火化信息材料,材料受理,孤儿认定和基本生活费给付以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三)公安部门:提供身份证、户籍、死亡户口注销等相关信息材料。

(四)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孤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人民法院: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宣告死亡或失踪的相关文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孤儿认定“一件事”改革工作,要根据本方案强化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改革稳妥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专人负责孤儿认定“一件事”有关工作。

(二)强化信息共享。将孤儿认定作为一个事项增加到“温州行政权力运行云平台”中,动态更新平台信息,形成反馈机制,实现业务流转、数据共享。各有关部门应及时与平台数据对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商,及时解决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孤儿认定“一件事”服务知晓度,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1.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申请表

2.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3.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4.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1

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申请表

孤儿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照片

户籍地址

现居住住址

身份证号码

就学情况

联系电话

是否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     是□否□

健康状况

健康□

残疾类型[     ]  残疾等级[     ]

病种[      ]

生活费发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父母基本情况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死亡原因

 病故□   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  其他□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死亡原因

病故□   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  其他□

监护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与孤儿

关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现居住住址

县级民政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线上办理流程图

 

 

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线下办理流程图

 

 

附件3 

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一件事

名称

所涉及的单个办事事项(职能)

责任单位

身份证、户籍、死亡户口注销信息查询

公安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信息查询

卫生健康部门

宣告死亡或失踪证明信息查询

法院

死亡火化证明信息查询

*民政部门

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

注:标*号的单位为牵头单位

附件4

龙湾区孤儿认定“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龙湾区户籍0-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办理依据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意见》(民发〔20112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温龙政办发〔2014〕105号)。

三、受理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

四、决定机构

区民政部门

五、申请条件

龙湾区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备注

孤儿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龙湾区孤儿认定

“一件事”申请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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