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于2012年8月1日起施行。2018年11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8年12月31日起施行。日前省残联负责人就《办法》的立法背景、立法亮点和依法处罚等有关问题作了解答。
问题一: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立法的背景和必要性?
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妇女儿童等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获取社会服务的基本条件。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都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了相关规定。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以及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等内容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这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充分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至关重要。
截至2017年底,我省共有残疾人312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080余万人,分别占全省总人口的6.36%和21.8%,再加上孕妇儿童、伤病人,我省无障碍环境实际需求群体的数量庞大,预计超过1500万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因此,加快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显得重要而紧迫,这不仅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全面改善我省残疾人及其他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加快推动无障碍环境高水平建设,有效解决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很有必要制定出台浙江实施《办法》,在结合浙江实际的情况下,对国务院《条例》没有明确的地方再进一步细化、深化和补充完善,为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地方性规章保障。
问题二:请简单介绍一下《办法》立法的过程?
答:2009年11月27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均对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2012年《条例》出台之后,全国已有河北、陕西、江西、广东等10个省制定出台了各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在省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的的支持配合下,2016年、2017年被列为省政府二类立法计划,经过前期两年多的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2018年被列为省政府一类立法项目。省残联全力配合省法制办先后赴江西省和杭州、嘉兴、义乌等地调研,实地考察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及管理等情况,广泛听取无障碍专家和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建议,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认真组织专家论证会和专题协调会,反复沟通,数易其稿。2018年11月1日,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并于2018年12月31日起施行。
问题三:请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原则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办法》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具体有:一是指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能长期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指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注重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既要有硬性规定,又要对暂不宜做硬性规定的方面提出倡导性的要求,符合今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方向。三是满足需要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最终目的。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定位为实用、易行是合适的,不能片面地追求豪华,而要着力把安全、标准和美观作为第一需求。特别是便于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伤病人等社会群体能够更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公共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开展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等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需要政府统一领导规划、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为此,《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
问题四:请问我省在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方面有哪些不足与问题?
答:近年来,我省通过承办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和全国第八届残运会等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活动,不断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使得我省无障碍环境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也初步形成了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不强;二是城市已建好的无障碍设施难以方便使用或时常被占用、破坏现象仍比较普遍;三是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的职责不够清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以及多头管理、处罚没有依据等情况;四是无障碍信息交流与服务相对滞后,缺乏信息服务平台和软件支撑,与社会成员实际需求存在差距;五是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仍然滞后,建设和改造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繁重等等。此外,杭州市将于2022年承办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这对全省,尤其是杭州市域范围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和改进。
问题五:请问我省新出台的《办法》在哪些方面有突破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