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各宗教团体:
2007年,我区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徒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龙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7年度“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五好信徒”、“热心慈善事业先进单位”、“先进宗教团体”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凡是全区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信徒群众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安全卫生好、遵纪守法好、服务社会好、自身建设好。
(二)“五好”信徒:
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扶贫帮困好、勤劳致富好。
(三)热心慈善事业先进单位:
热心慈善事业,并对慈善事业有较大贡献的团体和场所。团体一年以来各类捐款捐物合计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场所一年以来各类捐款捐物合计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四)先进宗教团体:
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
此次推选评优活动,各宗教团体在广泛征求各宗教场所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选,报所辖镇(街道)审核后,于2月22日前上报我局联评。先进宗教团体直接由我局按各宗教团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确定,获奖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名额分配
(一)热心慈善事业先进单位不分配名额。但限于在民宗系统内捐赠。
(二)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天主教2处、基督教5处、佛教13处、道教15处。
(三)“五好”信徒:天主教1名、基督教4名、佛教10名、道教20名。
附件:
1、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推荐表
2、龙湾区热心慈善事业先进单位推荐表
3、龙湾区“五好”信徒推荐表
4、先进宗教团体推荐表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推荐表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