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12·12”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和减少各类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区宗教界开展“两查两保”重点整治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查两保”重点整治活动,就是查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查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保宗教场所和活动安全、保宗教领域稳定,这次活动,要从维护信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突出整治宗教场所活动的安全隐患,突出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领导,强化措施,强化责任,形成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氛围,切实防止群死群伤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消防、危房、卫生方面:重点整治未落实消防、卫生安全制度的以及被鉴定为危房的宗教活动场所。尤其是在2006年6月15日-8月18日期间开展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卫生安全大检查中应整改的宗教活动场所,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场所。
2、宗教领域不稳定方面:加强对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突出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规范宗教活动。
三、整治方式和实施步骤
采取领导带头查,团体集中查,各地认真查,全区拉网查等方式进行,时间集中安排在春节前近两个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17日——2007年12月21日)。各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组,制订有关场所“两查两保”整治具体方案,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信众消防卫生安全意识和宗教法制意识,
第二阶段:大排查阶段(2007年12月22日—2008年1月22日)。各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抽调精干人员对“两查两保”的重点整治方面进行认真排查。采取“自己查和上级点”相结合,全面排查,彻底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边查边改,确保安全,对排查中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要密切关注,有效控制,各宗教团体要将排查情况汇总,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
第三阶段:整治化解阶段(2008年1月23日—2008年2月6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联合执法”要求,分清轻重缓急,排出时间表,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那些不顾消防安全和卫生安全的场所,要依法严肃处理,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关停的一律关停。对排查出来的宗教不稳定因素,按照“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的要求,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重点防控对象,要落实“一对一”管控,确保“盯得住、看得牢、控得住”。对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将开展宗教领域“两查两保”重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任务来抓,要充分认识这些活动的重要性,采取一些必要手段,切实要把这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宗教领域“两查两保”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陶彩霞任组长,杨国平、林安盛为副组长,成员由局四大教专管员、执法队、各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各镇(街道)、各宗教团体也要建立相应的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部署,对整治检查活动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专人负责。我局四大教专管员分别进行督查和指导。
2、严格整治、消除隐患。这次整治活动要将佛、道教场所作为消防、危房、卫生安全方面的重点整治对象,将天、基二教场所作为宗教领域不稳定方面的重点整治对象。各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严格排查,不能应付了事,不能搞形式主义。
3、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影响。各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利用分片开会或集中开会的形式,进行部署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各场所要根据我区宗教领域的实际情况,改善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提高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防范意识,规范宗教行为。
4、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宗教团体在工作中要及时向辖区镇(街道)汇报情况,并在我局统一领导下,以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开展整治活动。
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0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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