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黄建芳同志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丁乐燕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制止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工作,严格执行工作日中餐禁酒制度。
(二)巩固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收支两条线”管理成果工作。
(三)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民主评议行风,加强行风建设,治理“三乱”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创建群众满意站所活动。
(五)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
(六)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
(七)加强公车管理、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三统一两定点”工作。
三、杨洪法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二)制止在海域使用、养殖生产中损害渔民利益等问题。
(三)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落实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四、余品豪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建设“阳光工程”。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突出结果的公开。
(三)加强对渔业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
五、周兆弟同志
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二)认真执行中纪委[2005]2号《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切实解决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廉评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三)落实领导干部不准购送和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借乔迁、婚丧喜庆事宜敛取钱财的规定工作。
(四)加强对外出学习考察参观管理,制止用公款或接受企业出资的外出旅游工作。
(五)探索和试行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六)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局纪检组参与。
(七)制止和查处党政干部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及利用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等。
(八)认真落实刑事处罚,纪律惩戒有关规定和决定。
六、张崇堂同志
负责丁山垦区管理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上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内容,局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以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
温州市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00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