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龙教发〔2006〕22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龙湾区教育系统物品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校:
《龙湾区教育系统物品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区规范教育收费局际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龙湾区教育系统物品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印发 物品采购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农民减负办,各镇(街道)。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系统物品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我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温政办〔2005〕222号)及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系统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教办仪〔2004〕29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订龙湾区教育系统物品采购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