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村级各类建设工程和行业发包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提高透明度。
1、村级建设工程招标的项目包括:村集体投入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村办公设施建设采购、农林水利设施建设及其它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等。
2、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同意进入镇(街道)招投标平台按规定组织实施,50万元以上项目统一纳入市、区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组织实施。
3、行业发包项目包括:村集体山林、土地资源、山塘水域和村集体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承包等项目,行业发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经集体研究讨论、公开招标,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
二、加强村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各行业发包的监督管理。
村两委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实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工程开工前,须建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村主要干部要对本村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质量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决算按合同或协议结算工程款。
三、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前,须经村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形式研究决定,并形成决议后公开项目,按相关程序申报。工程结束后,须将工程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并在村宣传栏上公示。较大工程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各类项目的发包和承包情况须及时公开,合同兑现情况应在村务公开时予以公布,对不按承包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四、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村干部在工程建设和各行业发包过程中,要站在维护集体利益的高度,树立“公正、公平、公开”的思想,保证清正廉洁。严禁在建设工程项目和行业发包中接受承包方的钱物和宴请,严禁支解工程进行发包,否则,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坚决纠正不合理的发包做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向镇(街道)及招投标管理部门报告,由招投标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