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拟制了《县统计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县统计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统计部门实际,现就我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围绕“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满意度”的总体目标,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促进统计部门行风、政风的进一步转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统计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以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统计工作任务。 三、重点内容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大力增强忧患意识、奉献意识、原则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意识,以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两个更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大兴学习之风,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要继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在机关全面开展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通过举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个人自学,积极利用专题报告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把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2、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办理效率。完善统计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健全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内部事务公开,确保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完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重点,突出导向激励,加强综合评估,严肃考核政策,努力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提倡开短写,写短文、讲短话。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取意见、建议,掌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统计改革和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细化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态度,拓宽服务渠道和服务领域,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推进统计政风、行风建设,塑造良好的部门形象。 4、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进一步树立清廉、节俭的机关形象。要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定员管理,执行经费标准,严格控制迎来送往和层层陪同,控制陪餐人数,简化公务礼仪。要在坚持“四条禁令”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会议自助餐制度。 5、厉行节约,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规范机关用车制度,加强统一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切实压缩行政费用开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 四、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着眼大局,突出重点,注重整合,务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宣传发动(2007年3月-4月)。 按照“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精心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公务员法》等,联系统计部门实际组织开展改进作风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二)查找问题,落实整改(2007年5月-8月)。 通过认真自查、座谈讨论、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对照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查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干部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的始终。着重解决几个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实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07年9月-12月)。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一些服务性工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成机关干部日常的实际行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局成立由局长祁金凤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常庆,副队长、党组成员郑朝华为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科室、队、中心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队、中心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方面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同时要针对本科室、队、中心存在的问题,实实在在地抓好问题的解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健全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改不力,边整边犯的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搞好结合上下工夫。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水平;与开展“两个更加”和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两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公开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要与党的建设其他各项工作和各种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要与落实年度统计工作结合起来,用好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用好的工作业绩检验作风建设成效。 (四)把握环节,讲究实效。认真把好思想动员、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等重要环节,把握重点,注重形式,做到思想重视,自查深刻,整改彻底,效果明显,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