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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办[2008]1号
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机制,实现“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根据绍县人计〔2007〕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关爱·维权”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月29日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抓住元旦、春节期间人口流动频繁的有利时机,组织在村内市场、企业车间、社区等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服务活动,要通过发放公开信,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央《决定》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二)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关怀关爱活动。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组织力量开展送知识、送技术、送温暖等活动,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一是要开展送知识活动。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功能,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提供咨询指导,提高育龄群众对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二是要开展送技术活动。要组织开展流动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实现避孕药具“一卡通”服务;免费为相关对象实施上环、结扎、人流、引产等避孕节育手术。三是要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亲情对话”活动,与外来流动人员进行亲情对话、沟通联系活动,对未返乡的流入人员,要通过送温暖活动、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加强与流入人员的联系沟通,建立和谐友好的管理服务关系。
(三)加强外出返乡人员服务联系工作。要加强与外出返乡人员的联系沟通并做好服务工作,与其见一次面,核发换发一本《婚育证明》,发放一份宣传资料,查一次孕环情,落实一项节育措施,签订一份管理合同,落实一次计划生育委托管理。要切实建立起外出流动人口的有效联系方式和途径,落实跟踪服务的具体办法,依法落实外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其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组织开展联合稽查活动。要联合派出所、流口办等部门,在企业宿舍、出租房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流动育龄人员大清查活动,重点是查验其是否持有《婚育证明》,其生孕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及时落实各项补救措施,并进一步核实流动人员的基础信息及变动信息;同时,要开展便民服务,方便流动人口办证、查验,提高外来育龄妇女的管理率。
(五)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数据的清理工作。要及时掌握、核实、清理人口流动信息。对新流入人员,做好登记、验证工作;对返乡后不再流入人员,及时清理,及时更新有关数据,以便街道计生办利用全国、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集中进行一次信息提交、反馈,抓实流动人口基础信息。
三、活动要求
元旦、春节期间是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时机,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街道将组织力量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督查与指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流动人口“一盘棋” 服务管理的要求,落实好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要利用好人口计生部门的网络和技术服务优势,为流动人员提供适宜的生殖健康服务,帮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基本技术服务项目的相关费用,帮助解决居住、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活动结束后,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一并于2008年3月3日前将书面材料报街道计生办。
附件: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华舍街道办事处
二○○八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 管理 通知
抄送:县计生局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滕瑛 2008年1月8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