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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法生育“大清理”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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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坛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违法生育“大清理”专项治理行动的

实施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计划生育“违法生育”大清理专项治理行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以违法生育大清理、计划外生育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四为主”工作方针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我镇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期限为20071010 日—2008630日。

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0710月)。主要是搞好调查摸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清查核实、依法处理阶段(200711月至20085月)主要是做好核实调查情况,对调查情况进行梳理,核实检查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生育问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规范管理、评估总结阶段(20086月)主要是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的自查总结和上报工作,规范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制约措施,迎接县对我镇专项治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系列宣传活动。组织一次“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大力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印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弘扬正气,营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开展一次违法生育大清理。各村要把历年来违法生育未处理完毕的对象进行一次调查清底,包括违法生育情况、未处理原因,目前现状等信息及时上报镇计生办。做到镇村联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进行处理。特别是对那些有经济能力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生育对象,要采取一定措施,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要曝光揭露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件。对于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案件,要在媒体上进行报道,公开处理结果,警示违法生育人员,教育广大群众。

(三)开展一次计划外生育隐患大排查。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妇女病普查工作,对应查孕查环对象进行一次摸排,重点是再婚、非法同居、及其他有违法生育隐患的对象。对重点对象,村主要干部要包干落实,做到政策宣传到家,提供服务到位,力争把工作做在孕前。对已出现的计划外怀孕苗头,要真正落实“工作以村为主、外出以村为主、经费以村为主、落实以村为主”的“四为主”工作方针,把违法生育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下阶段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狠抓长效措施落实率。对自20024月我镇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以来,没有特殊原因一直未落实长效措施的对象,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再次动员她们落实长效避孕措施,降低意外妊娠率。确保“知情选择”工作朝着健康、良性的轨道发展。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这次专项治理行动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镇政府成立违法生育“大清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孙建焕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片片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单宇然同志兼任。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认真安排,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依法行政,维护权益。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文明执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禁止强迫命令,防止简单粗暴,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三)明确政策,创造条件。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清查出的历史上尚未处理和处理尚未到位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据原有关规定能够予以较轻处理的,按原有关规定处理。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斟情从轻处理。

附:1、王坛镇违法生育“大清理”调查表

    2、王坛镇计划生育重点对象跟踪服务调查表

3、王坛镇长效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表

 

 

  王坛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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