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华工委[2007]49号
华舍街道关于开展“民情夜访”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街道实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街道机关干部中开展“民情夜访”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根据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提出的“增进感情、解决问题”两方面要求,深入开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行动,通过“民情夜访”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着力解决一批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二、实施方式
(一)夜访人员。在编在职的机关干部。村(居、社区)干部要配合做好开展“民情夜访”活动,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相应开展村(居、社区)干部夜办公活动。
(二)夜访形式。1、设立“集中夜访日”。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定为街道“集中夜访日”,由街道党政人大班子成员率领机关干部,分组赴各村(居、社区)进行夜访。2、个人夜访。除街道“集中夜访日”外,联村(居、社区)干部、驻村指导员可到所联(驻)村开展夜访,其他干部可自由选择夜访点,也可随联村干部、驻村指导员一同夜访。重点是下村居民宅(出租房)现场走访党员、村民代表、外来人员等等。3、召开“民情恳谈会”。可视情召开各种形式、各种代表参加的民情恳谈会,听取各方面群众建议、意见。
(三)夜访时间。从6月份开始,原则上机关干部每月下村(居、社区)进行二次以上夜访,时间一般为晚六点半至九点半。除街道“集中夜访日”进行集中夜访外,其他夜访可与值班时间相结合,但每班留守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由值班组长安排好相关工作。
(四)夜访内容。街道每月确定一个夜访主题:六月份贫困儿童夜访日,七月份老党员夜访日,八月份老复退军人夜访日,九月份优秀教师夜访日,十月份建国前后老革命夜访日,十一月新年工作安排夜访日,十二月民主测评日等等。其他夜访主题和内容由机关干部自行确定。
(五)夜访反馈。机关干部要把每次夜访的具体内容在个人夜访日记本上作好记录,详细、真实、客观的反映村情民意,及时、准确、公正记录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夜访日记本作为夜访考核的客观依据。夜访中被访对象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妥善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填写好华舍街道“民情夜访”登记表,次日交由驻村指导中心集中汇总并转交各业务部门办理,并在一星期内将结果答复被访人。
三、工作要求
“民情夜访”活动由街道纪工委会同街道驻村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求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人人参与“民情夜访”活动,并把“民情夜访”活动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和内容有序安排进行,真正提高自觉性,增强主动性,杜绝形而上学、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夜访重点要走村入户,多走一线群众家庭,多走困难群众,多走低保家庭,多走家庭工业户,要避免到村(居、社区)办公室就是夜访的思想和现象,要带着诚心、真心夜访,把群众所需、所急、所想的问题带上来,解决好。村(居、社区)干部要配合做好“民情夜访”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村(居、社区)干部夜办公活动。街道纪工委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实地明查暗访,组织“民情夜访”交流。
华舍街道党工委
华舍街道办事处
2007年6月1日
主题词:开展 民情夜访 实施意见
报 送:县纪委、组织部、县作风建设活动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7年6月5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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