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窗口、科(处):
根据县委“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招投标进程,优化审批和招投标服务,决定对2007年县工业重点建设项目、“611”工程建设等项目开展审批和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列入审批和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项目:2007年度县工业重点建设项目,“611”工程建设项目,轻纺城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两湖”开发建设项目和2007年度县“双十”重点工程项目。
二、绿色通道服务内容
1、实行项目联合审批制。“绿色通道”项目在办理过程中,对需进行联合审批的项目,则必须按并联审批办法实行联办;对需召开项目初步设计联审会议的,则由审批中心牵头,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项目初步设计联审会议,进行联审联批。
2、实行项目提前介入制。“绿色通道”项目在办理过程中,在申报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实行项目审批工作的提前介入。对轻纺城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两湖”开发建设项目,在招投标条件基本具备时,招标可提前介入,招标办主动与项目业主沟通,提前商定招标方案,优先办理招投标项目服务。
3、实行项目现场踏勘制。对轻纺城市场改造升级项目、“
4、实行项目预约办理制。“绿色通道”项目在办理过程中,对需经县级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部门审批的项目,试行预约登记办理,项目建设单位可先通过电话联系或传真,将项目情况告知审批中心相关窗口,审批中心窗口对能先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应予以先行办理,待建设单位将相关的申报材料全部送达窗口后,再取走有关批文。
5、实行项目陪同办理制。“绿色通道”项目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各相关窗口要实行绿色通道服务,时间能快则快,手续能简则简,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审批服务。对需上报省级部门以上审批的项目,如项目业主有要求,在条件许可时,可由审批中心相关窗口工作人员或所属部门职能科室人员,陪同项目建设单位协助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6、实行项目上门服务制。对一些涉及申报事项较多、审批内容较复杂、而建设单位又无相关办事经验的审批项目,如建设单位有要求,经镇(街道)、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两湖”开发办向审批中心业务科提出,由审批中心组织相关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赴项目业主单位开展联合上门服务。
7、实行项目跟踪服务制。对“绿色通道”项目,如建设单位有要求,由审批中心、招投标办公室分别确定专人,实行跟踪服务,配合协调项目的有关审批进展情况和项目招标后履约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认真地履行合同。
为进一步方便“绿色通道”项目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开通“绿色通道”项目办理咨询及投诉电话。咨询电话:4125987、4138500;投诉电话:4125993、4138502。
绍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绍兴县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
主题词:“绿色通道” 服务 通知 |
报:县纪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徐焕明书记、冯建荣县长、 陈吉安常务副县长 送:各镇(街道)、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两湖”开发办、商贸三产局、县有关部门; 2007年县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县“双 |
绍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招投标办公室) 校对:桑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