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柯岩街道办事处关于2008年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绍县安[2008]4号、绍县安监[2008]11号、绍县安办[2008]22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确保街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县政府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2008年度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一)排查治理范围:各村(居)、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印染、橡胶、印纸印花(绣花)、烫金(涂层、滴塑、复合)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厂房)、机械制造企业和建筑施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工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
3、商(市)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寺庙、宾馆、饭店、网吧、“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货)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近三年安全生产方面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居)及街道有关站所、中心及管理组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监察执法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工作目标
(一)街道办事处各村(居)、管理组(中心)、基层站所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现场督查。
(二)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确实难以及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100%落实相应措施,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数据库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印染、橡胶、印纸印花、烫金、涂层、滴塑、复合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机械制造企业和建筑施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全面开展,突出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管理组(中心)、站所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重点行业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分工如下: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印染、橡胶、印纸印花、烫金、涂层、滴塑、复合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厂房)、机械制造企业和商场、旅游景点 规模以上企业牵头单位: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业线);配合单位:鉴湖-柯岩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柯桥工商所、柯岩派出所、国土所、规划所等; 规模以下企业牵头单位:各管理组;配合单位:柯桥工商所、柯岩派出所、国土所、规划所等
2、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寺庙
牵头单位: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柯岩派出所等;
3、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管理组、街道城建管理服务中心、柯岩派出所、交警中队等;
4、水利设施,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的场所(山塘水库)
牵头单位: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线);配合单位:各管理组;
5、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桥梁等基础设施(含建筑起重机械)和各类市场
牵头单位:街道城建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柯岩派出所、规划所、鉴湖-柯岩旅游区质监分站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与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县有关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工作阶段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1、街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街道领导小组、排查治理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村(居)结合实际,制订本村(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
3、街道各管理组(中心)、站所应当结合街道工作要求及上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分别制定本管理组(中心)、站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2008年全年)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依照本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隐患排查工作统计报表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督促协调各村(居)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村(居)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案制订、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责任落实、资金保障、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设立社会公开监督电话:85569196。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20日前)
1、街道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村(居)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措施“五落实”;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村(居)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街道统一领导,管理组(中心)监督指导,企业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村(居)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本村(居)实际和台风(风暴)季节、长假前夕和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报请县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做到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较强,各管理组(中心)、有关站所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对重点企业(单位)、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协同排查治理。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存在重大隐患且不及时整改的,要加强督促,必要时抄告相关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四)强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媒体和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