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级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考核标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工商部门职能,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县局决定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为深入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县局决定成立绍兴县工商局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来组织领导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各职能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各工商所既要加强与县局各职能科室联系,又要注重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
二、加大打击力度,规范交易秩序。一要严厉打击非法自行车交易活动,坚决取缔非法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各工商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特别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旧自行车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旧自行车交易行为,依法取缔“黑车市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被盗自行车,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旧自行车系赃物或涉嫌赃物的,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肃处理。二要加强对旧自行车经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对符合旧自行车经营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旧货物品登记制度,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公开向社会承诺,不销售非法旧自行车。近期各工商所要对各自辖区内自行车销售市场、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自行车维修站(点)进行一次认真的摸排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具备经营资格的,对其基本情况要进行登记造册。三要加大宣传增强消费者消费安全意识,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各工商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者到规范、合法的自行车市场、经营企业中购买,努力从消费环节封堵被盗自行车非法交易渠道。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合法的旧自行车交易和经营活动,畅通旧自行车交易渠道,推进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并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商业信用、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指标的综合情况,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和废旧物品收购站、自行车维修站(点)进行严格监管。
三、具体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工商所(分局)一定要把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列入当前的重要工作,确保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和人员力量“五落实”。二要狠抓检查落实。要迅速组织力量摸清各辖区自行车市场的基本情况,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把情况及时上报县局。
附件:
绍兴县工商局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章丽琴
成 员:车先木、杨水龙、马勤业、陶田龙